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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对21家法院执行工作做“体检报告”

2017-08-26 陈小康 董如易 最高人民法院


  7月11日至7月14日,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从全市中级、基层法院执行条线抽调了50余名执行骨干,会同高院纪检、审管、行装等部门人员,组成10个检查组,对高院确定的21家首批“基本解决执行难”的法院,进行全面摸底检查。


  检查组成员由重庆高院统一培训,组长由高院和中院领导担任。重庆高院党组成员、执行局局长张晓川要求,检查人员必须对标“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指标”要求,合力把握标准,严格评估,不搞弄虚作假,为完成“基本解决执行难”任务奠定基础。


查卷:随机抽取2310份案卷

  案卷评查是此次检查工作的重点。按照统一部署要求,从所有受检法院随机抽取2310件案卷进行检查,每个受检法院随机抽取110件,其中包括50件终本案件、25件执行完毕案件、25件其他方式结案案件、10件执行保全案件。


  检查组主要评查案件执行的规范执行、阳光执行情况。“主要检查法院在办理执行案件过程中,是否遵循了相应的执行程序,包括财产申报、财产调查、财产控制、财产处分、执行款发放、终本结案的规范性情况。”担任第七检查组组长的重庆高院执行监督处处长苏福说。


  同时,进行阳光执行检查,检查内容涵盖案件执行过程和结果的透明性,如财产查控处分告知、执行流程公开、执行文书及规范性文件公开等。


  “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不足,我们将第一时间向受检法院反馈,并要求限期整改落实。”重庆高院执行管理处副处长吕凤国说。


考试:让800余名干警做试题


  “《关于落实“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”的工作纲要》提出的基本解决执行难要实现哪些主要任务?”“按照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(试行)》的要求,终本案件的实质要求是指?”


  ……


  为加深执行干警对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理解,重庆高院专门设计了两套《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测试题》,在检查过程中,组织每个法院“基本解决执行难”领导小组成员和全体执行干警进行了集中测试。检查过程中,共有800余名执行干警接受了测评。


  “‘基本解决执行难’的概念比较抽象,高院组织对我们进行这样的测评,我认为是很有必要的,可以让我们对这项工作理解得更加透彻。”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谭新权说。





回访:与210名当事人面对面


  “我很满意法院的执行工作。”“我的案件虽然没有执行到位,但是我知道法官是做了最大努力的……”“我认为法院的执行力度还要加强……”


  在检查过程中,每个检查组都从受检法院随机抽取不同结案方式、不同案由的10件执行案件对当事人进行回访。检查组通过与当事人面对面交谈等方式,对受检法院在案件执行过程中的司法作风、行为规范、司法廉洁、司法礼仪、是否满意等进行回访。


  检查组成员张勇表示:“多数受访人对法院执行工作给予了肯定,少数当事人对执行工作提出的改进建议,我们已经做了梳理和反馈。”



见证:邀请220余名第三方人员


  此次检查除了案件测评、当事人回访等方式外,检查组还通过听取汇报、实地检查、材料查阅等方式对受检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建设、执行保全情况、执行机制完善、执行强制措施运用等执行综合工作和“三升四降”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。


  检查组邀请当地党委、政府、人大、政协及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及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律师等第三方人员充分参与,请他们客观评价执行工作,为法院改进工作提供意见参考。


  “解决执行难不能就执行而解决执行,要有长远眼光,执行工作永远在路上,县委一定会坚决支持法院的执行工作。”巫山县委政法委书记邓昌君提出。


  据了解,此次全市有将近90名党委、政府、人大、政协领导及130余名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律师等参加了检查活动,为法院推进“基本解决执行难”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。




(记者 陈小康 通讯员 董如易)

来源:人民法院报


编辑:程国维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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